忙碌的大學生活開始,似乎沒有止盡。

被同學們推薦擔任風紀股長,

真的感覺自己不適任。

不過,

事情要做,就必須做到最好。

這是我最最最堅持的一部份。

從小,

我就討厭被規範,討厭大人的規矩,

不想被侷限他們眼中的框框裡。

所以,我叛逆。

叛離所有規則,破壞所有規律。

儘管在師長眼中,我依然是個好學生。

不過,他們當然不知道我所幹的好事,又或者他們心知肚明,

包庇同學作弊,那由我這班長所主持的榮譽考。

公然與老師挑釁,只因為國中英文老師換了個矮肥婆。(之前是個美女老師,或許這可以拿來當我自從換老師後英文變爛的藉口。)

翹課出去鬼混,只是想當做一次校外教學,

國中一疊悔過書,似乎可以總和成一部曲折離奇的小說,

躲在廁所看黃色書刊,或者有段時間迷上吃煙,

國中部全體跟高中部全體幹架,只是為了替朋友出口氣,

這都是荒唐又走板的國中生活,

升上高中,然後大學,

這些事情已經不可能在出現在自己眼前,

因為我已經成熟,但感情並沒有。

就如同那位女孩所言,

你需要的是能照顧你的小女人,

而不是我這種。

就這樣讓她從我生命中溜過,不著痕跡的21天。

不過,那是那時候的我,未經薰陶的從國中升上高中,

現在的我,已經不再是我。

我不再是我自己的了,

而是必須為自己的行為去負責,

我的確聽到內心深處真實的呼喚,

並不是那時候想要逃避,想要擺脫束縛,

而做出的愚蠢行為,行徑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我想我已經找到,我想要的東西了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那就是,負責任的自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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